陈默,他正低头擦着一只爱马仕手镯,指尖在光滑的皮革上摩挲,像是在抚摸什么宝贝。
“便宜点呗,”姑娘开始砍价,“我看你老公挺惨的。”
陈默的手一顿,抬起头时眼神有些复杂。
我赶紧接过话头:“最低三千,不能再少了!
这包原价三万八呢!”
拉锯战中,陈默突然开口了,声音有些发紧:“这个包……是我第一次带她出国买的。
她当时在橱窗里看了很久,没舍得买。
后来我偷偷回去拿下,她抱着包哭了一晚上。”
他的目光落在包角轻微的磨损上,“其实这里蹭掉过一块皮,是她自己拿指甲油补的,颜色没对上。”
我和砍价的姑娘都愣住了。
夜市的喧嚣仿佛突然退远,只有他低沉的声音在灯光下流淌。
姑娘看看我,又看看陈默,突然把钱塞到我手里:“三千就三千!
这包我要了!”
她走的时候还回头看了我们一眼,眼神里没了刚才的怀疑,倒是多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慨。
“你干嘛跟她说这些?”
我看着陈默,心里有点发慌,怕他又想起以前的事。
他把那只补过色的包轻轻放回纸箱,指尖沾了点刚才蹭到的桌布绒毛。
“以前觉得这些东西是身份,”他低声说,“现在才发现,它们是故事。”
他抬起头,夜市的彩灯在他眼里映出细碎的光,“瑶瑶,其实摆摊也没那么难。”
<我看着他被汗水浸湿的额发,突然想起下午在二手车市场,他蹲在地上给车胎打气的样子——那是他第一次自己动手做这种“粗活”,手指被扳手磨出了红印,却对着打好气的轮胎笑得像个孩子。
“当然不难!”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看,这才半小时,就赚了三千!
够咱们吃一个月兰州拉面了!”
他笑了笑,拿起下一个要卖的腕表。
那是块积家,曾经被他放在恒温保险柜里,现在却要摆在夜市摊上,被无数双粗糙的手摸来摸去。
一个戴安全帽的大叔凑过来,用满是油污的手指点着表盘:“小伙子,这表能换多少钢筋?”
陈默愣了一下,随即认真地算了算:“大概……能换三吨吧。”
大叔挠了挠头:“那比我两个月工资多。”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摇摇头,“太贵了,我还是买块电子表吧。”
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