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拒绝了。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故事。
三点整,我走进派出所,递交了一份资料包,包括U盘、录音、纸质文件和顾一南亲笔信的复印件。
值班警员接过去时看了我一眼,我主动补了一句:“我只是履行公民义务。”
他没多问,把资料放进档案袋里,在登记本上写了我的名字。
离开派出所那刻,阳光正好,路边种的月季盛开,香气混着尘土味弥漫在街口。
我忽然觉得这个城市从未这样真实——它不干净,但活着。
回到家门口,我停下脚步,看见门上贴了一张纸条:“你做对了。”
没有署名。
我摘下那张纸,叠好放进口袋。
晚上七点,微博上“她没有疯”相关话题再次冲上热搜,热评第一条是:“你可以讨厌真相,但不能不让它说出来。”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不是所有真相都能带来正义,有些,只是让这个世界少一个人死得不明不白。
十一点,陆明溪拖着行李箱走了。
我送她到路口,她回头看我,眼里没有恐惧,只有轻微的哽咽。
“林瑶,我不会再说了,但你……你别停。”
我点头。
“你安心去活。”
她笑了笑:“你也。”
她上车的那一刻,我有种错觉:像在目送一个时代的证人离开,而我成了下一个守门人。
夜里,我重新打开电脑。
桌面弹出未读邮件提醒,是一个陌生地址发来的。
邮件只有一句话:“那一晚,你发稿的时间我们看到了。
谢谢你没关灯。”
下面,是一张附件图:一群女生的合影,站在天源旧址的屋顶。
前排中间是周青霞,笑得很明亮。
我把那张照片设成了桌面。
凌晨三点十七分,客厅钟表的秒针划过一圈,滴答一声。
那是顾一南死前手表停下的时间。
我重新戴上那块修好的表,仿佛终于和他握了一次手。
我知道他要的从来不是替他申冤,而是有人还敢往前走。
此刻,手机再次亮起,一条新消息弹出:“我们还在写,只是换了名字。”
我合上电脑,靠在椅背上闭上眼。
天快亮了。
有风吹来,轻轻地,像某人还站在门口,低声说了一句:“这次,我们都听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