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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寒:组乐队那些年(上)完结文

士莎比亚 著

其他类型连载

(一)夜半琴音深夜十一点的北京,三里屯大大小小的酒吧仍亮着灯光。冯春拣了一个光照不到的地方,取下吉他肩带轻轻靠在墙上,然后蹲下来,扯开啤酒罐的拉环,仰头喝了起来。冰凉的液体顺着食管一路往下直达胃部,让他在冬天里感受到一些温暖。冯春掏出自己从大学开始就一直在用的随身听,继续循环昨晚睡觉前没听完的歌。那是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的《圣母颂》,写于一次长达七个月的旅途中。据说这首歌取材于一首苏格兰叙事诗,讲述一位中世纪国王和骑士的冒险故事。冯春很喜欢这首歌。小提琴版本悠扬而舒缓的旋律让他安定,让他在失眠的时候能够很快入睡,甚至有时会让他想起小时候被爸爸抱在沙发上看电视里飞天遁地的白胡子爷爷。冯春在大学入学的时候买了这只深蓝色的随身听,这首《圣母...

主角:冯春舒伯特   更新:2025-05-26 1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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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冯春舒伯特的其他类型小说《傲寒:组乐队那些年(上)完结文》,由网络作家“士莎比亚”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一)夜半琴音深夜十一点的北京,三里屯大大小小的酒吧仍亮着灯光。冯春拣了一个光照不到的地方,取下吉他肩带轻轻靠在墙上,然后蹲下来,扯开啤酒罐的拉环,仰头喝了起来。冰凉的液体顺着食管一路往下直达胃部,让他在冬天里感受到一些温暖。冯春掏出自己从大学开始就一直在用的随身听,继续循环昨晚睡觉前没听完的歌。那是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的《圣母颂》,写于一次长达七个月的旅途中。据说这首歌取材于一首苏格兰叙事诗,讲述一位中世纪国王和骑士的冒险故事。冯春很喜欢这首歌。小提琴版本悠扬而舒缓的旋律让他安定,让他在失眠的时候能够很快入睡,甚至有时会让他想起小时候被爸爸抱在沙发上看电视里飞天遁地的白胡子爷爷。冯春在大学入学的时候买了这只深蓝色的随身听,这首《圣母...

《傲寒:组乐队那些年(上)完结文》精彩片段

(一) 夜半琴音深夜十一点的北京,三里屯大大小小的酒吧仍亮着灯光。

冯春拣了一个光照不到的地方,取下吉他肩带轻轻靠在墙上,然后蹲下来,扯开啤酒罐的拉环,仰头喝了起来。

冰凉的液体顺着食管一路往下直达胃部,让他在冬天里感受到一些温暖。

冯春掏出自己从大学开始就一直在用的随身听,继续循环昨晚睡觉前没听完的歌。

那是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的《圣母颂》,写于一次长达七个月的旅途中。

据说这首歌取材于一首苏格兰叙事诗,讲述一位中世纪国王和骑士的冒险故事。

冯春很喜欢这首歌。

小提琴版本悠扬而舒缓的旋律让他安定,让他在失眠的时候能够很快入睡,甚至有时会让他想起小时候被爸爸抱在沙发上看电视里飞天遁地的白胡子爷爷。

冯春在大学入学的时候买了这只深蓝色的随身听,这首《圣母颂》是随身听里自带的五首歌之一。

那时索尼公司的Walkman很火,走在路上随处可见戴个耳机两手揣兜的同学。

那时吉他也很火,大家都说吉他弹得好的男生会招女孩子喜欢。

但冯春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学的吉他。

父亲去世的时候,他高三。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早早来到学校,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瞅着外面发呆。

七点的早读课,他六点就到了班里,也不困,就放下书包,发呆发上大半个小时。

等到大部分同学都进了学校,叽叽喳喳的声音传过来时,他才收回目光,趴在桌子上开始睡觉。

发呆的时候冯春总想着找一点解闷的东西。

那段时间他闷着慌,总觉得心里郁郁憋着一股气。

上课也没有心思,语文题、数学方程、电路图在他眼里好像都是一个东西,那就是“你在干什么”五个大字,外加一个长得奇奇怪怪、弯不弯圆不圆的问号。

冯春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有的时候他对上同学刷题刷多了的无神的双眼,会发现同学抬起嘴角硬挤出一丝微笑,而自己甚至做不出一点表情。

冯春觉得自己比周围的每一个人都麻木,所以他每天最早一个来,最迟一个走,这样才不至于有太多的交流和情绪流露。

他没法不去想父亲,那个从小抱着他看电视、爱和他讲武侠故事,偶尔还会吹吹
笛子的父亲,仿佛就在一个眨眼的瞬间,就突然离开他了。

冯春的爸爸是个厂里的老员工,当年也是天之骄子,北大化学系毕业,婉拒五百强外企以及政府的工作机会回到家乡的小城。

家里人以为他是要干一番大事业回报故土,哪知道进了厂里就再也没出来。

去世的时候,他爸是厂里的车间主任,一辈子只升了两级。

在外人看来,冯春他爸是白瞎了北大的学历,不思进取,直到三十岁才攒够了钱买套小房子娶了媳妇,根本不是他们想象中读书读出去的样子。

可是在冯春记忆里,他从来没有看到爸爸沮丧过,每次爸爸下班回家都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每次吃完饭,他都会捧着一些被翻得发黄的书来来回回地看。

他还在本来就不大的家里装了一个大大的书橱,里面塞满了奇奇怪怪的传记,又是射雕又是屠龙的,这让幼时的冯春一度十分怀疑爸爸想做一个猎人。

当然,这些书的利用率并没有多高,因为妈妈不看,冯春也不看。

妈妈是一个普通的劳动妇女,当年在厂里被爸爸的一首诗骗到了手,直到现在她也不知道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

直叫人生死相许”是冯春他爸在看李莫愁被烧死的时候拿铅笔偷偷记下的。

在妈妈眼里,爸爸是“文化人”,而“文化人”是浪漫的,没钱不要紧,只要浪漫就会让生活变得开心。

冯春也不知道“文化人”爸爸是怎样通过浪漫让生活变得开心,因为爸爸每次吃完饭筷子一丢就拿书来读的时候,也没见着妈妈有多开心。

但总之,他也沾上了爸爸“文化人”的坏习惯。

只不过他没喜欢武侠小说、他弹上了吉他。

在他后来的大学同学一窝蜂挤着去学吉他想要泡女生的时候,冯春已经是弹了五年吉他的老人了。

初二那年,他跟妈妈软磨硬泡,想要钱买一把电吉他。

九十年代正是中国摇滚的黄金时代,黑豹、唐朝,这些只存在于后代回忆中的名字都曾在那个时候真实而绚烂地绽放过。

冯春受到摇滚音乐的影响,发型变得不羁而飘逸。

这让他每少被妈妈数落,不过老爸却很欣赏他的新发型,认为“颇有梅超风之韵”。

要钱买吉他的事妈妈不同意,因为一把电吉他不便宜,可
是爸爸却拍着胸脯保证说,儿子你放心,明天就给你弄一个过来。

吉他弄倒是弄了,就是电吉他给弄成了木吉他。

在几次搭着圆润的木吉他音色嘶吼失败后,冯春成功转型为一名浅唱低吟的北宋歌手。

当然,“北宋”这个词是爸爸给他加的,说是宋词可和唐诗并列,又分婉约派和豪放派什么的,冯春每天唱那么些感伤的歌,正符合“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

冯春的爸爸因为喜欢武侠而精通了宋朝历史。

据说金庸笔下的武侠世界,就是从北宋开始的。

907年,唐朝覆灭;936年,少林寺法慧禅师练成一指禅;1047年,慕容博伤黄眉僧,开启了武侠世界浩浩荡荡的序幕——老爸掰起手指头如数家珍的样子让冯春想起了学校门口小卖部里管账的又干又瘪的小老头。

所以后来在父亲的病床前,冯春弹唱了一曲《沧海一声笑》。

那个时候父亲已经饱经癌症的折磨,但他口齿不清吐出来的第一句话还是让妈妈把家里的书带过来,所有武侠小说里,他最喜欢金庸的《笑傲江湖》。

很久没有嘶吼的冯春在那天吼破了嗓子,也在那天彻底爱上了音乐。

他看着父亲在病痛折磨中慢慢闭上眼睛,嘴角却挂着微笑,突然就觉得武侠小说里快意恩仇的生活多好啊,生老病死都算不上什么人生大事,所有的愁苦烦恼不过是转瞬即逝。

等翻到下一页,又是江湖再会,把酒言欢。

滔滔逝水,急急流年,有什么接受不了的事情呢?

他满脸泪水地唱:“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淘尽红尘俗事知多少……”可真的很难轻易接受啊。

(二) 音乐情缘上了大学以后,冯春很少和人说话。

尽管因为父亲去世,他的高三几乎是在一个游离的状态中度过的,但也许是遗传了父亲考上北大的智商,最终的分数并不算太差。

冯春放弃了南方更好的选择,愣是填报了北京一所不太知名的学校。

他想去北京看看,想在爸爸曾经待过的地方走一走。

冯春的大一正是2000年,世纪之交让整座校园弥漫着一种历史和青春萌芽混合的独特气息。

那个时候正是许巍和朴树爆火的年代,学校的广播电台每天循环播放《故乡》和《在希望的田野上
》,小卖部里卖的最火的是《我去2000年》的专辑磁带。

冯春喜欢抱着一把吉他坐在操场上唱专辑里的一首歌《new boy》,唱这首歌的时候是旁边球场上的嬉闹、天空里划过的一只只燕子,还有和煦着吹着草地的风。

他真的看到到处是阳光,看到快乐在城市上空飘扬,一切真的就像歌里唱的那样。

和赵奇的相识就是在这样一个情境下。

赵奇是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和他同一个专业、不同班级。

那天赵奇在操场上绕着圈跑步,听到操场正中传来歌声,就踏进草地里,朝歌声的方向跑去。

他看到冯春抱个吉他坐在地上,闭着眼睛满脸陶醉的样子。

“哥们,你唱的不错啊。”

赵奇朝冯春打招呼。

等到他第二次打招呼的时候,冯春才听到。

他睁开眼睛,但手指没停下,还来回地按着和弦。

这是第一次有人和他打招呼,还夸他唱得好听,他不知道该怎么回复。

好在赵奇看他和弦没停下,就接着唱了起来:“穿新衣吧,剪新发型呀……”于是冯春和赵奇就这么慢慢熟络起来了。

事后二人回忆起当时的情境,一致觉得很尴尬,特别是两个男生用new boy的调调合唱“穿新衣吧,剪新发型呀”,总给人一种很基佬的感觉。

比如旁人可能会想,这就是new boy吗?

果然够new。

这么一想就容易起鸡皮疙瘩,导致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不愿意再唱这首歌了。

熟了之后,冯春才知道赵奇也玩过五年的吉他,一开始是弹唱,后来慢慢接触到指弹,以及电吉他,就在成为技术秃头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指弹对手指的灵活度,节奏及律动感要求很高,在赵奇演示了指弹版卡农、冯春积极地表达想学的意向并认真练了一个星期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水平并且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体面放弃流程。

但看到了自身吉他技术的天花板并不影响冯春对音乐的热爱。

他还是喜欢抱一把吉他坐在某个地方唱歌,唱得多了慢慢就有很多人认识了他,偶尔没事的时候都会驻足听上那么一会。

有的时候赵奇会突然从人群中窜出来,笑眯眯地问冯春要吉他。

冯春就会陷入不给吉他很尴尬,给了吉他就只能唱歌但是没
有不弹吉他直接唱歌的经验所以很尴尬,只有给或不给吉他之后才能知道到底会不会尴尬的薛定谔尴尬状态。

但其实他们的第一次合作地很好。

那首歌唱完后,围观的人纷纷鼓起了掌,也就是那个时候,赵奇突然跟他说,咱们组个乐队吧。

组个乐队。

这是冯春之前完全没有考虑过的事。

因为从初中学吉他起,他就喜欢抱个吉他唱一点小歌,这个习惯就像七十岁老头吃饭前先喝点小酒一样深入骨髓,以至于他竟不知道吉他居然还可以干其他事,比如组乐队、写歌啥的。

赵奇就带给了他这么一种可能性。

(三) 乐队初成组乐队最重要的事情不是找齐乐手,而是有个能够安心排练的场地。

因为如果在宿舍里弹吉他,有可能会扰民;在操场里弹吉他倒没什么奇怪,但如果在操场里为了个半度的音程吵起来就显得有些丢脸了。

在冯春为排练室的事情发愁的时候,赵奇倒像个没事人一样拍他的肩膀:“不就是场地吗?

给两天我给解决喽,咱们得找个鼓手。”

冯春反问他怎么解决,他就说租呗,冯春追问说钱呢,赵奇就说老子有的是钱。

冯春说我呸,你都欠我一个星期的饭卡钱了。

关于租金这事,冯春算过一笔账,排练室至少得有单人公寓那么大,否则塞了套鼓就塞不进人了。

他问过附近的公寓,好几千的价格顶上他一学期的伙食费。

况且不是随便一套房子就行,在保证空间的前提下还要有好的隔音,为了最好的排练效果还要进行声学上的装修……赵奇一把就拍他脑袋上,说你当咱开录音棚吗,还声学装修,装个鬼。

冯春说就算啥也不做也得一个月好几千,咱出不起,还是别组了吧。

赵奇说不行,近的租不起就往远了租,我租到燕郊去总不至于还这么贵吧?

冯春说你租燕郊给鬼排练吗?

赵奇说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你是说住燕郊的都是鬼吗?

冯春说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

赵奇说燕郊人民强烈谴责你的这种行为……每到这个时候,对话往往就会朝一些无意义的方向进行下去,这让组乐队这事总没个结果。

直到迎新晚会那天他俩在台下看到了阿木的表演。

作为大二的老学长,每天堵在路边跟个智障,
不是,路障似的弹唱的冯春竟然没有报名迎新晚会的表演,这让他的室友都很不解。

因为他们已经忍受了一年不间断发声的阳台,没想到真到了用上的时候,这个阳台说他不是个阳台,他是个没墙的卫生间。

室友说你怎么不去,那么多小学妹呢?

冯春就搪塞说我不知道啊。

室友说怎么可能,你不是从一年前就开始准备了呢吗?

冯春只好说我对学妹不感兴趣。

室友不说话了。

自那以后室友看他的眼神就有些变化,一点好奇,一点害怕。

其实冯春觉得自己是害羞。

他一个人在路边唱还好,唱出来啥就是啥,唱得不好听了忘词了走音了唱不上去了都不是事,反正第二天吉他一收卫衣一穿,没人知道他是2002年第一场雪的时候教学楼前第二个花坛偏右的位置上唱歌的那个崽。

但上台唱就不一样了,话筒收音一开,就有一种小曲一吼天地我有的感觉,随便不小心打个嗝或者嘤了一下都会被毫无保留地捕捉到,然后放大、放大、再放大,持筒人的一举一动就那样被场下观众尽收耳底。

这让冯春很慌,他怕自己唱得不好听了忘词了走音了唱不上去了怕一切缺点被话筒无限放大,就算完美表现也难以保证话筒不舒服了自己嘤一声,反正只要沾上拿话筒唱不管怎样都是事儿。

所以他没报名,和赵奇两个人坐在台下看。

冯春心想我因为怕,你怎么也不报名呢?

他就问赵奇,赵奇说我觉得这些节目没意思,没啥技巧可言。

赵奇说技巧两个字的时候特别像一只马上要被吃掉的螃蟹,这螃蟹正在被人啃钳子,它就很轻蔑地说别啃钳子了,钳子有什么好啃的,你这么啃,毫、无、技、巧可言,说完还把那根没被啃的钳子挥挥,意思这都不是事。

听完赵奇的技巧课,冯春立马就心生佩服,心想指弹大佬就是不一样。

但阿木的表演赵奇听得特别认真,等到一曲终了,他还破天荒地鼓起了掌。

这说明阿木的表演很精彩,同时也说明赵奇这个人确实也是会鼓掌的。

阿木是学校里有名的帅哥,帅到那些一窝蜂挤着去学吉他想撩妹的人默默流眼泪,因为阿木不需要会吉他就能撩到妹,还会被很多女生倒过来追。

这其实就已经
说明了吉他和撩妹之间不存在很高的相关关系,但那群人执迷不悟,不少连和弦还没按全就开始装模作样,做一些专辑里歌手经常会出现的动作,比如把头发养得很长很长,这样每次换和弦就可以假装不经意地轻甩一下头发……阿木不弹吉他,但阿木会弹钢琴。

通常来说,钢琴弹得好会获得称号“钢琴王子”,但吉他弹得好却不会获封“吉他王子”,大家只会说“噢哟好叼哦”,这说明在钢琴面前,吉他是完败的。

不管怎么样,阿木就这么被赵奇盯上了。

冯春还记得赵奇鼓完掌后转头跟他说:“老冯,咱有键盘手了。”

说这话的时候赵奇的眼睛闪闪发光,冯春从里面看到了人口贩卖流程图。

(四) 琴键心动阿木很快就答应加入乐队了。

冯春很好奇赵奇用的什么手段,但每次问的时候他就会说些“男人之间的技术较量”之类的屁话。

赵奇组织吃了两次饭,很快冯春就和阿木混熟了。

冯春觉得阿木的性格特别好,做事很为别人考虑,善解人意并且敢作敢当。

比如有次他们三个走在路上,赵奇拍了下前面陌生女孩的肩膀,女孩回过头赵奇却不吭声了,这时阿木就站出来说是他拍的,并跟女孩道歉。

那个女孩后来成了阿木的女朋友——这说明帮别人顶个罪还是能捞到好果子吃的。

但是冯春没弄明白赵奇为什么要突然拍女孩一下。

因为走在路上突然拍一个陌生人颇有即兴挑战的意思,就好比武侠小说里痴情剑圣对六指琴魔说你瞅啥六指琴魔回瞅你咋地二侠相见恨晚于是相约某某山巅大战一场看似潇洒随性豪情万丈其实就是没事干闲得慌。

所以赵奇这种拍完就当缩头乌龟的行为引起了冯春浓厚的兴趣。

直到有一次乐队排练完一起吃饭,冯春才明白这背后的道理。

那天阿木喝的有点多,抱着他女朋友的手臂像只猴子。

赵奇说阿木,你这是把女朋友的手当键盘呢?

阿木说啊?

键盘?

在哪?

且让我弹他一弹。

阿木女朋友轻拍他的头,说我们木木喝多了。

阿木说你胡说,我这才喝了多少。

阿木女朋友刚想说话,被他用手指轻轻堵住了嘴。

冯春看到阿木女朋友睁大眼睛的时候,就知道偶像剧情节要开始了。


果然阿木红着脸、半睁着眼睛发表了他的台词:“妍妍,你知道吗,我从大一的时候就喜欢你了,那天是个非常特殊的日子,下了半天的暴雨,然后突然转晴,我就在那个时候出了宿舍,就在图书馆前的喷泉那里……”阿木还在滔滔不绝,冯春却突然明白了:赵奇之所以要拍女生的肩膀,一定是因为他在某个细节点发现了阿木对他女朋友的暗恋,想要撮合他们俩。

因为阿木这个人虽然长得帅性格好,但平时老老实实的,碰上暗恋的女生也不敢说话。

高啊。

冯春朝赵奇竖起大拇指。

可赵奇这货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一个人躺座位上睡着了。

有了键盘手,冯春觉得乐队差不多也该齐了。

不考虑鼓手主要是因为鼓太占地方,他们找不到地方。

他们向学校里负责学生活动的部门申请了活动用房,没想到学校里组乐队的还挺多,暂时没有多出来的房间。

冯春扫了一眼那些乐队的基本信息,什么白马、宋朝、哒哒乐队之类的,名字取得一个比一个意识流,一看人员配置,主唱、吉他手,没了。

其中有个吉他手名字叫丁克,跟他室友重名。

冯春回寝室跟丁克打趣,说没想到你偷偷玩起了乐队,没跟哥们说啊。

丁克说卧槽,你怎么知道,我都是偷偷学的,就想哪天惊艳一下你们。

冯春说卧槽,合着那个人就是你。

丁克说卧槽,你说哪个人。

冯春说卧槽,你说我说哪个,申请活动用房那个啊。

丁克说卧槽,申请上了?

冯春说卧槽,申请上了你都不知道?

丁克说卧槽,下次把吉他老师带到学校来。

冯春说卧槽,你都组乐队了,怎么还要找吉他老师。

丁克说卧槽,组乐队怎么不能学,你以为我想组乐队吗?

冯春说卧槽,你不想组乐队你申请活动用房干啥?

丁克说我要追吉他老师,得在学校里找个场地。

冯春说,卧槽。

……活动用房是没申请上,但冯春觉得他们乐队应该有个名字。

就找赵奇跟阿木商量,妍妍自然也来了。

自从上次阿木酒后背台词,她就跟阿木特别地黏,时时刻刻形影不离,吃个冬枣也一定要你一半我一半的那种。

赵奇暗地里朝阿木竖大拇指,说哥们你这招妙啊。

阿木懵了说我哪招啊。

赵奇说你上
次喝醉那段话,说吧,从哪来的灵感。

阿木说我喝醉了不记得了,赵奇说得了吧,喝醉了逻辑能有那么完整,还讲得抑扬顿挫的,我都听睡着了。

阿木嘿嘿一笑,说是吗,怪不好意思的。

赵奇说咱这乐队名字还用想吗,你叫阿木,你叫冯春,咱就叫“枯木逢春”吧。

冯春说这个名字好,可是你呢?

赵奇说是啊,我没了。

于是两个人就开始重新想——至于为什么是两个人,因为阿木在和他女朋友卿卿我我,不算人。

赵奇说乐队名字就我俩,不带阿木,谁让他不过来一起想。

冯春说同意。

于是他们就开始想啊想。

后来还是定了“枯木”这个名字。

据赵奇说,这个名字最好听,也最有味道,至于名字里有谁没谁,不重要。

冯春说真的吗,兄弟。

赵奇说你不也没在吗,冯春说,卧槽是啊。

赵奇说,合着咱忙活半天名字都给那货了。

冯春看了看那边还在卿卿我我的两个人,说,有女朋友就是好啊。

(五) 舞台初恋很快冯春也谈恋爱了。

那是乐队成型后的第一次表演,同时也是他们进入大三后迎接大一新生的那次晚会。

<按照学校的传统,每年的迎新晚会由大二一手操办,参加表演的人员基本也是从大二学生里选。

理由很简单,大三的老人们已经参加过一次了,应该把机会留给他们的学弟学妹,就像大二的学生在明年同样要把机会留给他们的学弟学妹一样,这叫做“薪火相传”。

赵奇不愿意了。

他说大三怎么了,大三就不能为迎新晚会出份力吗?

大一新生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大三学长作为比大二学长年长一届的更具经验优势的资深学长,就不能向新生们表达一下我们的关怀吗?

负责活动策划的妹子无情拒绝,说要表达关怀你多帮他们搬搬行李,今年新生宿舍调整,就下下周,要不你留个联系方式让学弟们感激感激。

赵奇说别,让学弟感激什么,要搬我也帮学妹们搬啊。

妹子说学妹们的行李被我们届抢光了。

赵奇说我呸。

赵奇没捞到好处,就退下来让阿木上。

阿木支支吾吾走过去,说学妹我们是大三的,想在迎新晚会上为新生们表演一下,请问可以吗?

赵奇在旁边一听就抚头说没希
望了——你上来就告诉人大三的,这不跟两个人对枪你突然说stop,我枪里没有子弹一样吗。

策划妹子朝赵奇这边看了一眼,说本来是可以的,但你跟他一队,不行。

阿木说哦,谢谢。

然后就退回来了。

赵奇说你什么意思,什么叫本来可以,本来不是不行吗?

妹子说本来是不行啊,但是你朋友长得挺帅,所以就本来可以了。

赵奇蔫了。

“上吧,”赵奇推冯春,“给他们露一手。”

“录一首?”

冯春有些疑惑,“这个场合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

咱唱这么好,为啥不给咱上场?”

赵奇说。

冯春不好意思地笑笑,愣愣地走到妹子面前就唱了起来。

他唱的是许巍的新歌《蓝莲花》,是他那段时间最常听的一首歌。

妹子一开始也有点懵,心想这家伙怎么就突然就唱起来了,但是听冯春唱了两句觉得还行,就安静地听了起来。

大厅里本来有些嘈杂,冯春的歌声出来后大家的声音都慢慢降了下来,等到唱到“心中那自由的世界”的时候,有个背着吉他的兄弟顺势弹起了伴奏,大家都跟着一起合唱起来。

等到冯春唱完,赵奇悄摸摸凑了上来:“兄弟牛逼啊,直接就上歌了。”

“啥?”

冯春没听懂。

他听到妹子对他说,“很好听。

你们乐队叫什么?”

“枯木。”

冯春说。

那是除乐队里三个人以外,第一次有那么多人知道“枯木”这个名字。

他们登上了迎新晚会的舞台,以大三老腊肉的身份唱了一首尹吾的《请相信》。

这种一半忧伤一半鼓舞的歌很符合他们在一堆新生中“老人”的身份。

那是冯春第一次面对那么多人,当他唱到“不是一切梦想都甘愿折断翅膀,不是一切种子都找不到土壤”时眼眶湿润,像个屡遭失败而又期待曙光的老男人。

但其实他自己也没弄懂歌词里的意思,只是一个人在面对那么多人、那么多星星点点的虹光时,他很难再保持平常学习和生活的心态,他总觉得有光要从清晨的窗户纸里刺进来。

那个时候,冯春好像理解了父亲,从音乐这件事里获得的快乐是他从其他所有事情中都不曾获得、并且难以想象到的。

他突然想起父亲临终前床头那本书页泛黄的《笑傲江湖》,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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