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打击,来一个护工赶走一个护工,短短一周,已经换了四个人了。
我一开始和宿筠的相处并不愉快,他比我小两岁,与简悦同龄。询问他为什么会和简悦一起出现在烂尾楼他也不说,只是自顾自地说我是他的救命恩人,不应该这么照顾他。
可是能怎么办呢,宿筠实在是太有钱了。
于是我越发温柔小意,将宿筠的生活安排的井井有条。
接着在宿筠的保镖面前,“不经意”露出了自己手臂上的伤痕。
然后在他们的安慰声中,莞尔:“当时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只是觉得,如果宿筠再受伤的话,一定会出事……没事的,已经不疼了,宿筠没事就好。”
虽然保镖们没有说,但是我听见了房间里传来脚步声。
在此之后,宿筠对我的态度就大为好转。甚至有时候会拉着我的手臂,轻轻摩挲。
4.
没过多久,传闻就传出去了。
我是宿筠的救命恩人,甚至在危急时刻,还是我挡住了别人的伤害,才让宿筠留下了一条命。
简悦却因此发了疯。
她抓着我说,她才是给宿筠挡伤的人,她才是宿筠的救命恩人。然而因为医生诊断她的记忆出现了混乱,所以她说的话没人听信。
简悦一遍遍地说我才是袭击了她和宿筠的人,如果不信的话,检查我的手臂就行。然而她说得越多,其他人越将她当成疯子。
宿筠身上的伤逐渐好转,却变得越发黏人,宿筠最喜欢我趴在他耳边轻声说话的感觉,他说,只有这种动作,才能让宿筠确定我就在他的身边,只有我不会放弃他。
到最后,若是我不在他的身边,不到三分钟,宿筠就会发疯。
他刚一出院,宿筠就缠着我求婚。又像是怕我拒绝,宿筠在婚前就将大部分身家给了我。
有钱真好,有钱就可以将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夫妻共同的财富,可是我后半辈子的安稳来源。
正因如此,我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