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起仗来,悍不畏死。
我来的第一天,就遇上了一场小规模的遭遇战。
几十个北蛮骑兵,想偷袭我们的哨塔。
我二话不说,带着人就冲了上去。
刀光剑影,血肉横飞。
我一枪捅穿一个北蛮兵的喉咙,滚烫的血溅了我一脸。
那股熟悉的铁锈味,让我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这,才是我秦冉该待的地方。
什么情情爱爱,什么太子妃,都他娘的见鬼去吧。
打完仗,我脱下染血的头盔,用袖子胡乱擦了把脸。
王猛递给我一个水囊。
“大小姐,好身手!”
我灌了一大口水,呛得直咳嗽。
“王叔,以后别叫我大小姐,叫我秦将军。”
“好!
秦将军!”
在这里,没有人把我当成一个需要被保护的女人。
他们只认军功,只认实力。
我喜欢这种感觉。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每天除了操练,就是巡逻,时不时跟北蛮子干上一架。
我身上的伤疤,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狰狞。
但我的心,却越来越平静。
京城里那些破事,好像离我很远很远了。
偶尔,王叔会收到从京城来的信,跟我提一嘴。
“听说太子殿下大婚了,那场面,啧啧,十里红妆,全城同庆。”
我正在擦拭我的长枪,头也没抬。
“哦。”
“你……就没什么想法?”
王叔小心翼翼地问。
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笑了。
“有啊。”
“什么?”
“想他娘的下次再遇上北蛮子,多砍几个脑袋。”
王叔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好!
不愧是老将军的女儿!”
是的,我爹的女儿,只为战死沙场,不为情爱断肠。
3.转眼,我在雁门关待了半年。
半年时间,我带着秦家军,和北蛮子打了大大小小十几仗,无一败绩。
我的名字,秦冉,在北蛮子那里,已经能止小儿夜啼。
他们叫我“血罗刹”。
我手下的兵,也对我心服口服。
他们不再叫我“大小姐”,而是真心实意地喊我“将军”。
这天,我正在研究沙盘,一个亲兵匆匆跑了进来。
“将军,京城来人了!”
我眉头一皱。
京城?
这个时候来人干什么?
我走出营帐,就看见一个穿着太监服饰的人,正一脸嫌弃地看着周围的环境。
他身后,还跟着几个侍卫。
看见我出来,那太监捏着鼻子,尖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