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手起家,一手缔造了沈氏商业帝国的,传奇人物,沈老爷子。
他穿着一身嗯,看起来就很普通的,灰色中山装,头发花白,脸上布满了岁月留下的褶皱,但那双眼睛,却依旧炯炯有神,锐利如鹰,仿佛能看穿一切虚妄与伪装。
他走到我面前,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我几眼,然后,缓缓地,点了点头。
“丫头,不错。”
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股子令人信服的,威严与肯定,“慕屿这小子,眼光总算没瞎。”
我:“”沈老爷子,您这是在夸我呢,还是在损您儿子呢?
(三) 当“土狗”遇上“豪门”,格格不入的尴尬虽然,有了沈老爷子的“首肯”,和沈慕屿那个狗男人的“实力护妻”,我在沈家的“豪门初体验”,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么惊心动魄,险象环生。
但那种格格不入的,尴尬感,却始终如影随形,挥之不去。
我努力地,想要融入他们那个嗯,对我而言,完全陌生的,“上流社会”圈子。
我学着穿那些勒得我喘不过气来的高定礼服,踩那些能把我脚崴断的细高跟。
我学着吃那些摆盘比味道更重要的米其林大餐,喝那些比我工资还贵的拉菲红酒。
我甚至还学着,和那些嗯,表面上对我客客气气,实际上却在背地里,把我当成“谈资”和“笑料”的,名媛贵妇们,虚与委蛇,谈笑风生。
可我知道,我终究不是她们中的一员。
我,乔乐,依旧是那个喜欢穿着T恤牛仔裤,趿拉着人字拖,在路边摊吃麻辣烫,喝啤酒的,接地气的,“土狗”。
而沈慕屿,也似乎察觉到了我的这种,不自在与疏离。
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减少带我出席那些嗯,对他而言,只是“例行公事”,对我而言,却像是“公开处刑”的,所谓“上流社会”的聚会。
他会推掉那些不必要的应酬,早早地回家,陪我一起窝在沙发上,看那些他以前从来不屑一顾的,狗血肥皂剧。
他会带我去我们以前经常去的,那个破旧的,却充满了我们回忆的,郊野公园,陪着土豆和汤圆,一起撒欢打滚,追逐嬉戏。
他甚至还在我那个,被他吐槽为“狗窝都不如”的小公寓里,笨手笨脚地,学着给我做饭。
虽然,每一次,都以厨房差点“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