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六年的春天,我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是破旧的知青点土房天花板。
木梁上还挂着蜘蛛网,墙皮脱落得厉害,露出里面的黄泥。
这熟悉又陌生的场景让我愣了好久,直到隔壁床铺传来翻身的声音,我才彻底清醒过来。
我重生了。
重生到了一九七六年,那个改变我一生命运的春天。
前世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痛得我差点叫出声。
我是沈家的大小姐沈清雅,父亲沈国栋在解放前是有名的资本家,家族在上海滩颇有声望。
可一场运动下来,沈家被抄家,父母被批斗,我这个资本家小姐也被发配到了东北的一个小村庄当知青。
在这个偏僻的小村子里,我遇到了我这辈子最大的噩梦——林志强。
他是知青团的团长,也是我的未婚夫。
这门亲事是我父亲在临终前托人安排的,说是为了保护我,让我有个依靠。
可林志强根本看不起我这个落魄的资本家小姐,在我面前装得温文尔雅,背地里却和别的女知青纠缠不清。
前世的我太傻太天真,以为只要我够好够听话,就能换来他的真心。
我把从家里带出来的金镯子、珍珠项链都偷偷给了他,让他去换粮食换布票。
我每天起早贪黑地干活,就为了不让他在其他知青面前丢脸。
可结果呢?
他拿着我的首饰去讨好别的女人,还在知青大会上当众羞辱我,说我是资本家的走狗,思想腐朽,不配当他的对象。
那一天,所有人都在笑我,踩我,骂我。
我跪在台上给他道歉,求他不要抛弃我,可他看我的眼神里只有嫌弃和厌恶。
最后,我在这个小村子里郁郁而终,死的时候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但现在不一样了。
我重新活过来了,还是在那个决定我命运的春天。
这一次,我不会再做那个愚蠢的沈清雅,不会再为了一个男人把自己的尊严踩在脚下。
我从bed上坐起来,看了看四周。
这间土房住着六个女知青,大家都还在睡觉。
角落里那个穿着花布衫的女孩是王春花,林志强的相好。
前世我对她又嫉妒又恨,现在看来,不过是个被男人哄骗的可怜虫罢了。
窗外传来公鸡打鸣的声音,天快亮了。
按照前世的记忆,今天是知青大会的日子,也是林志强准备在众人面前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