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着耳朵瞪我;初中她被隔壁班男生递情书,我反手就是一个举报,后来哪怕被罚扫厕所时也要叮嘱林茉说“早恋影响学习”;高中填报志愿,我明明想和她去同一所大学,却害怕离的太近惹她反感,于是我选北大,每周雷打不动给她送蛋黄酥,还美其名曰“可怜一下清华食堂”。
其实我藏了好多秘密。
比如七岁那年暴雨,我把最后一口草莓冰淇淋推给她,自己舔着木棍说“我怕酸”;比如初三翻墙摔断胳膊,躲在樱花巷被她找到时,明明疼得要死,却因为她红着眼眶骂我“笨蛋”,心里偷偷甜了好久;比如每次和她吵架后,我都会在微信里写一大段心里话,却总是在发送前一秒删掉,最后只敢发个乱码。
我总以为,和她作对就能让她记住我。
直到那天在KTV,看见安阳的手搭在她身后,我攥着可乐罐的手都在发抖。
嫉妒,使人面目全非,我只剩下酸溜溜的嫉妒。
后来我躲了她一周,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盯着天花板上的星星贴纸发呆——那是她初三送我的生日礼物,说“抬头就能看见星空”。
手机里全是她的消息,从“顾野你在哪”到“顾野你是不是死了”,最后一条是早晨刚发的:“开门”。
原来我一直害怕的事,从来都没发生过。
在我以为我俩的感情已经稳定了刚想去找她表白时,却看见了林茉把一个保温桶给了安阳。
我的浑身都在发抖,我像漏了气的皮球,只剩下来酸溜溜的嫉妒。
晚上,我想着我得努力一次,我得让林茉知道我的喜欢,于是我买了她想吃的糖炒栗子,在她回家的路上等她,我无比渴望我的天使能赦免我。
当她踮脚替我摘去睫毛上的花瓣时,我终于敢抓住她的手,按在自己胸口:“这里疼,因为你不知道我喜欢你。”
后来林茉问我想当什么,我想说,想当她的男朋友,当她的专属忠犬,当那个能光明正大说“我喜欢你”的人。
哪怕以后还要和她斗嘴,还要看她翻白眼,只要能站在她看得见的地方,等她回头,就够了。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
就像春天的樱花会盛开,夏天的暴雨会倾盆,而我看向她的眼神,永远带着十七岁的炽热与温柔。
——顾野的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