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理说,我应该唤养父的弟弟为小叔。
但是他们这一家,委实不是什么好东西。
养父都已经那般穷苦潦倒了,他们却还想彻底榨干,三番四次上门说我这屋子是他们苏家的,我这一个被捡回来的野种根本不配拥有。
我这人彪悍,再加上随我养父杀猪,身上总有一股血腥味。
每当他们来挑衅,我都会挥舞着杀猪刀吓唬他们,他们碍于我手里带血的杀猪刀,都会仓皇落逃。
上一世,此时的我已随顾凌离开,并未等到他们上门闹事。
这一世,我把顾凌他们都杀了,还没来得及走。
看着他们恶心至极的嘴脸,我笑了。
6大概是我忽如其来的亲切太过诡异,与以前的针锋相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由得让他们心生防备。
只是难得他们亲自把自己送上门,我又怎会放过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多年的交锋,我早已知晓他们那尿性,慢悠悠地掏出了一锭金元宝,在手里掂了掂。
他们的目光也随之落在了那金元宝上,眼底流露出贪婪。
我长叹了一口气,状若惋惜。
“你们来得正巧,我一会儿正准备去你们那儿,这屋子啊,我打算送给你们……”我那便宜小叔,苏二面带质疑。
“你会这么好心?”
我很是无辜。
“看到我手里的金子没?
我前天与我相公成亲了,他告诉我他是临安人,家中富裕,昨日他的部下来接他回去,相公说我是他的妻,让我随他一同回临安享福呢!
这破房子又破又漏风的,哪能比得上我相公在临安的府邸?
听说光是奴仆就有一百多人!”
我浣衣时救起一男这事他们是知晓的,起初的时候他们还到处宣称我不知羞,未出阁的小姑娘竟私会外男。
我孑然一身,对这些流言蜚语视若无睹,把顾凌养在家中三月之久,外头便传了足足三月。
这世道对女子多有不公,名节无论在何处都尤为重要。
就因如此,顾凌念在我的救命之恩大过天,哪怕名节被毁也要护他周全,他才答应与我成亲。
我知道,我手中的金元宝就足以让他们相信我的鬼话连篇。
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7人性的贪婪覆盖住心底的不安。
哪怕对我的话抱有怀疑,他们还是想要得到我手中的金元宝以及我居住的这房子。
我邀约他们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