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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记得之前送你的那支钢笔吗?是她送的生日礼物,我说不小心丢了,她也只是气了我一天就算了。”
“啊?是翠萍送你的生日礼物啊,你怎么不早说,当初我要知道就不说喜欢了,你也真是的,怎么我说了句喜欢就硬要送我。”
周清生笑笑没说话,一切尽在不言中。
周清生18岁生日时,我想着要送他一件贵重点的礼物。
我上过三年学堂,记得语文老师有一支钢笔,写出来的字特别漂亮。
周清生喜欢读书写字,钢笔是再适合不过了,我想他肯定会喜欢。
钢笔的价格真的很贵,为了攒钱,我夜夜挑灯帮公社做衣服赚零钱,整整三个月才凑到一支钢笔的费用。
中途我因睡眠不足,白日里割猪草时不小心从山坡上滚落下来,好在只是划破皮流点血,并没伤到骨头。
看到周清生收到钢笔后眼中一亮,爱不释手,我就知道三个月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几天后,我找周清生让他用钢笔帮我写首诗。
我想珍藏一幅他的字。
当时周清生支支吾吾地道歉,说他外出时不小心把钢笔弄丢了。
那时我无比地难受,心中有点生气,但又怕他过分自责,只能失魂落魄地离开。
原来丢了是借口。
只因沈季秋的一句喜欢就随手送出我精心准备的礼物。
他不可能不知道我买这支钢笔有多难。
他只是不在乎罢了。
迟来的真相将我的心剜得鲜血淋漓。
“可我一直住在这里也不是个事儿,靠你养着翠萍介意也是正常。”
沈季秋的声音有些为难。
“我不要和小爸爸分开,我最喜欢小爸爸了!”
周玲玲伤心地抗议。
“好好好,不分开,小爸爸也最喜欢我们可爱乖巧的玲玲了。”
周清生哄完周玲玲接着安慰沈季秋。
“你是我嫂子,玲玲是我哥